整改
中共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10 00:00:00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5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区公安分局党委主动扛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研究制定《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党委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广泛征求修改意见,通过班子自己查、集体议和基层提等多种方式,深入讨论分析了问题的具体表现,提出了4个方面17项90条整改措施,为落实好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强化沟通协调,推动整改落实。在注重发挥班子作用的同时,积极多方沟通协调,凝聚整改合力。在“自治区公安厅及吴忠市公安局督办的关于红寺堡区户籍清理整顿问题尚未清零,自发移民户籍乱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中,区公安分局党委紧密结合中央第四督导组在下沉督导吴忠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馈会上指出“红寺堡区移民搬迁中存在户籍管理混乱、底数不清,没有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没有在上下协力、左右协同上想办法,多年来久拖不决、久治不愈”问题,强化统筹联动,主动与区委政府对接,将户籍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上升为党政工作,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红寺堡区户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有力压实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宣传发动、信息核查、强化打击等方式,户籍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常态化开展户籍问题整治,使户籍管理工作在整治中不断规范,最大限度做到户籍人口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突出“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倒逼各项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共修订完善各类制度5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坚决避免出现“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等问题,确保整改后的工作再不滑坡、再不退步。同时,对已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定期跟踪检查,查看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坚决防止把建立了制度当做已落实整改,并以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推动公安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党委、红寺堡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运用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指导推动公安工作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采取原文学习、观看视频、交流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知识。整改落实期间,召开党委会1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学习3场次。二是按照《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专题研讨7次,交流发言21人,切实达到了以学促工的目的。三是运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引导全警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自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各类重大会议、文件、规定精神,切实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知识武装全警头脑,指导公安工作,推动公安工作。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在学思结合、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还存在短板,真抓实干劲头不够足,探索公安工作的思路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措施不够多,推进公安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以部门为单位,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全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参学人员结合工作岗位,撰写学习心得3800余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行信合一。二是以派出所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为依托,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菜单式调解”等方式,推动“平安单位”“平安村组”“平安小区”创建,全面提升公安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3.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局党委学习会议安排部署多,有的缺少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学习形式单一、深入研讨交流少,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创新性开展公安工作思路不够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存在应付学习的现象”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采取原文学习、观看视频、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党员民警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党员民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等书籍,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开放、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全面从严治党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围绕区市党委、红寺堡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对全年工作逐项逐条梳理检查,召开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半年积分考核表彰大会,编发《红寺堡区公安分局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暨绩效考核情况通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2021年上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通报》《2021年上半年暨6月份刑事侦查工作通报》,全力补足漏项短板,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党员民警辅警学习笔记进行批阅检查,包抓基层党支部局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政工监督室对各部门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0余次,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4.针对“对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只是在会上进行了传达、提出了要求,后续跟进工作不够及时,未能组织研讨和交流,不能很好地做到全局掌控、末端督导”问题。一是对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任务,各党支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今年以来,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民警开展专题研讨231场次、撰写学习心得3800份。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政工监督室,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督察等方式,对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大部署任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50余次,编发督察通报13期。
5.针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不够深入,效果不明显。信访反映民警执法态度生硬、服务质效不高。教育整顿个人自查交代、互查、组织筛查的问题总量较少”问题。一是研究制定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学习计划,统筹推进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和问题教育,自上而下开展集中学习208场次、交流研讨21场次、举办政治轮训班1期3天,开展“晨训晚学”活动,各基层部门每日利用早操开展实战练兵,利用晚间业余时间集中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每周开展1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在公安内网教育整顿专栏设置“上层动态、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等8个模块,时时更新学习内容。在“红寺堡公安”微信公众号教育整顿专栏开发“在线学习”小程序,打通线上线下学习通道,真正让学习“活”起来、“动”起来。二是对照全区执法服务态度生硬整治工作总方案,研究制定分局执法服务态度生硬整治工作子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建立《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执法服务态度生硬问题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民警执法服务态度生硬问题,切实提升警民关系。三是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2轮326人次,全方位宣讲解读推动自查“十项措施”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意见,16名民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11名民警适用“从宽政策”。
6.针对“网络舆情应对能力还不足。网安民警工作经验较少,对网上的一些舆情信息政治敏锐性不够,应对网络舆情方面的创新思路和工作举措不够丰富,不能有效的定性舆情的发展态势及危害”问题。一是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在“五一”“端午”等重点节日前,强化安排部署,严格管控负面网络舆情。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分局利用融媒体中心自行拍摄《红寺堡警花教你防诈骗》系列微视频宣传片,及时唱响公安主旋律,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技能。二是今年以来,我局在实体化运行合成作战室的基础上,由指挥中心组织各部门负责网络舆情民警开展集“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业务培训,加大情报线索的搜集、整理和综合利用。截至目前,共下发涉及非法出入境、舆情、刑事、治安类盗窃案件线索和案件类指令13条,有力提升打击防范工作效能。
7.针对“保密意识不强,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对保密文件重复复印以及保密文件和普通文件混装等情况”问题。一是组织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实现了局领导、部门负责人、民警辅警、离岗退休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务单位签订全覆盖。二是围绕档案资料、学习教育、计算机管理、涉密载体管理、微信群管理等7个方面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保密和公安信息网安全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27个问题现场指导整改,着力提升保密工作质效。三是对今年以来接收的226份密码电报,全部按照规定流转办理并归档。四是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杨平同志对保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创新载体,丰富形式,通过政治轮训、集中学习、个人学习、讲党的保密和机要密码发展史党课、拍摄保密宣传教育视频、创作保密教育书法作品等方式,全面提高全警保密工作意识。
8.针对“公安与综合执法权责不明确,衔接不完善,如违停车辆的管理权限不明确,管理较为混乱”问题。一是交管管理大队积极对接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协商解决部分执法权责不明确、衔接不完善的问题,列出各自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推进具体工作,确保不出现漏管、乱管、不管的现象,如商业综合体、商贸圈、住宅小区等内部乱停乱放及相关治理工作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主要街巷、国省道、县(区)乡村道两侧乱停乱放及相关治理工作由我局交管管理大队负责。三是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创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联合综合执法局、住建交通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红寺堡区道路交通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不断维护辖区营商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稳定。
9.针对“社区警务改革及建设方面有待加强。社区警务人员配备较少、执法水平和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按照《吴忠市公安机关深化新时代社区警务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统一招考、动员机关警力下基层,为派出所充实警力30名。目前,5个派出所民警达到70名,占县级公安机关民警总数的41.2%;城乡社区民警28名,占派出所民警总数的40%。派出所辅警达到79名,占县级公安机关辅警总数的48.1%;城乡社区辅警39名,占派出所辅警总数的74.6%,派出所民辅警比例达到1:1.2。二是我局通过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事业编警务人员指数纳入辅警用人额度核定范围,落实了75名辅警用人名额,待人员招录到位后,及时补充派出所警力,实现1:1.5的民辅警配备标准。三是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全警实战大练兵,共组织派出所民警、辅警开展集中培训25次。其中,加强派出所工作及社区警务工作专题培训5次,法制大队送教上门培训3次,开展旁听庭审1次,累计培训民辅警154人次,有效提高社区民辅警业务水平。
10.针对“社会治安管理体制存在权责不清问题,如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弘德园区社会治安管理由红寺堡区弘德派出所管理,太阳山镇辖区内的5个行政村由柳泉派出所管辖,其他行政村由太阳山公安分局暖泉派出所管理”问题。按照工作职责权限,我局积极主动向红寺堡区委、区政府汇报,由区委政府向吴忠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弘德园区、太阳山镇辖区内的5个行政村的社会治安管理权限进行研究和科学划定。
11.针对“矛盾排查纠纷化解机制不健全,公安与司法部门未能形成矛盾排查纠纷化解联合协调机制”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社区网格员等社会力量纳入纠纷矛盾排查化解队伍中,建立“民警+N”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完善民调进所、律师进所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对一般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及时有效调解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上交;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矛盾纠纷,启动多部门联合调解,通过司法所、街道社区共同调处,充分发挥联动部门在调解过程中的专业优势作用,避免多次调、反复调的僵局;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畴无法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后及时转递相关责任单位,做好衔接,并全程跟进配合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二是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平安顾问”签约活动,依托接处警、社区工作和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通过日常走访、警情分析、案件统计等基础调查和动态排查方式,紧盯涉军、涉众、涉访、涉诉等重点领域群体和人员,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纠纷、经济纠纷、劳资纠纷、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患纠纷,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家庭婚姻矛盾、邻里纠纷,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并逐一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及时有效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奠定基础。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33起。
12.针对“各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其参加乡镇重大事项、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次数少,还没有与乡镇形成重大事项研判有效机制”问题。一是与各乡镇党委沟通协调,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专项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积极通知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着力形成重大事项研判有效机制。今年以来,各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参与乡镇重大事项决策50余次。二是将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在开展信访维稳、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推动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13.针对“对非法压砂、乱开垦草原,非法开采砂石破坏生态环境打击力度不够,仍存在非法开采砂石等情况”问题。一是结合反电诈宣传、平安顾问入户走访、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强对非法压砂、乱开垦草原、非法开采砂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广大群众配合,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对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单位,梳理摸排涉嫌非法开采压砂等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通过专项整治、日常摸排发现,成功侦破了马某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红寺堡区柳泉乡水套沟非法经营案等一批涉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盗采滥挖、破获自然资源等重点案件15起,有效遏制了非法压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14.针对“对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黄赌毒、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电信诈骗案件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对行业场所实行“三色”等级管理,派出所不定期对辖区宾馆、网吧、物流寄递、加油站、娱乐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准确掌握辖区内行业场所底数、从业人员情况、行业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宾馆业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现场整改落实,对现场不能整改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经责令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切实做到发现一批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安全隐患。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统一清查行动11次,共检查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行业场所等1280家次,排除安全隐患38处。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黄赌违反犯罪,派出所“两不办”“拉闸变轨”改革以来,黄赌违法犯罪由专业警种办理,确保打击实效。今年以来,共破获黄赌刑事案件3起,办理黄赌行政案件9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52名,有效净化辖区社会环境。三是研究制定《红寺堡区反诈人民战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反诈人民战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安装工作纳入部门积分考核,落实积分考核和周通报制度,每完成1000人次积0.1分,着力提升反诈APP安装注册率。同时,将辖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全局部门和民辅警对口承包、任务具体分解、工作责任具体到人的工作模式,全覆盖推进反诈APP安装注册工作。截至9月22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57623人,实名注册率31.3%。创新推广“平安顾问”签约机制,动员全局200余名民辅警对辖区5.7万余户群众,实行“线上点对点,线下面对面”全覆盖精准化宣传。截至目前,建立“平安顾问”微信群212个,劝阻受骗群众35人,挽回经济损失46万余元。组织网红民警苏某联合红寺堡区融媒体中心拍摄反诈视频4个,借助红寺堡公安、斌Sir说交通、红寺堡视线发部防范宣传视频7条,点击播放量12.7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次数较少”问题。一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廉政警示教育周,组织全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警示录》等内容,观看《警钟》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廉政谈话,分批次前往红寺堡区青云湖、法院、检察院廉政基地接受廉政教育。二是在分局网页“上级来文”栏目及时推送上级部门通报的各类反面典型违纪案例5次,教育引导全警做到以案为戒、警钟长鸣。三是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编发廉政提醒短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四是建立《红寺堡区公安分局警示教育制度》,明确警示形式、时间等重要内容,推进常管长严、常态长效,通过制度机制从根本上加强队伍警示教育。
2.针对“民警辅警知识结构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案件侦破查办等环节存在慢作为问题,民警辅警的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一是政工监督室牵头,以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举办政治轮训班等形式,组织全警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对全警进行综合能力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法制大队组织全警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专项培训、送教上门、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直观体会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性,有效提高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3.针对“2018年3月7日讲党课记录中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错写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发展之间的矛盾’”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的通知》,明确公文制发、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签约和公文管理要求,不断加强我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对各部门对外发布的文件材料严把“出口关”和“质量关”,建立部门负责人初审、指挥中心校审、局领导终审的层层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文件资料的质效。三是由指挥中心负责,对分局网页和对外发布的文稿进行不定期排查梳理,特别对“红寺堡公安”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新闻稿件进行校对,对表述错误的内容立行立改。
4.针对“弘德派出所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会议记录不详细、不规范,不能如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问题。一是弘德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杜绝在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今年以来,政工监督室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先后2次参加区委组织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支部党建工作质效。三是支部班子对会议记录进行核对,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确保会议记录详细、规范。
5.针对“对基层督察指导少,作风不扎实。对基层党支部指导督查的频次较少,对基层工作情况了解不够”问题。一是深化综合监督,进一步扩充监督资源,构建纪检、政工、警保、法制等多部门为合力的大监督格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联合督察,准确掌握基层各部门在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各项业务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导纠正。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抓基层联系点,详细了解重点案件办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乡村地网”视频监控安装运用等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党委班子成员开展督察检查11场次。三是突出重点监督,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紧紧围绕落实安保措施要求,围绕疫情防控、公务用枪、创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派驻纪检组联合政工监督室,前移监督关口,近距离、常态化开展监督。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导检查23场次,编发督察通报7期。
6.针对“指挥中心党支部和禁毒大队党支部2018年党建知识测试,仅有几份未批阅的试卷,知识测试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涉及两个党支部重新印制试卷,组织本支部现有党员重新进行测试,并由支部书记对试卷进行批阅,全面掌握党员对党建知识掌握情况。二是对2018年以来党建档案资料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对短板弱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见行见效。
7.针对“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不到位,让人民群众少跑路的目标还未达到”问题。一是认真落实“365天×24小时” 政务服务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节假日期间在红寺堡派出所设置“365天×24小时”受理点,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期间实行户籍民警与值班所领导AB岗模式,由派出所值班所领导代替户籍民警为群众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方便群众急事急办,车驾管业务窗口合理调配警力,确保365天×24小时受理办理业务。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62291件,其中政务服务窗口办理35870件;交警车驾管类业务25595件,出入境类业务24件。通过“365天×24小时” 政务服务在节假日期间共办理各类业务850件。二是依托“宁警通”、交管“12123”平台,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等功能与公安窗口服务深度融合,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络。三是推行公安窗口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巩固深化“五位一体”公安政务服务“宁夏经验”,因地制宜推动网上大厅、移动微服、实体窗口、自助服务、定制代办全面落地。四是编发月度“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巡查通报,对各业务部门落实365天×24小时受理办理制度、“无人警局”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8.针对“开展‘平安顾问’签约走访、安全知识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稳线索收集等方面还不够,服务质效不高”问题。红寺堡公安借鉴“家庭医生”签约模式,组织218名民警与辖区56691户群众签约担任家庭“平安顾问”,按照“一次签约、全面覆盖、长期服务”要求,坚持让“平安顾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原则,开展法律知识咨询宣讲、安全防范知识普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紧盯侵财类多发案件实行跟踪服务,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群众语言”讲述给大家,将安全防范知识编制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小品、快手短视频等在“平安顾问”微信群推送。今年以来,“平安顾问”集中开展入户宣传安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共帮助群众解决“找手机”“寻孩子”“调解纠纷”等实事308件。累计发送各类防范信息30万余条,受益众群众达10万余人,劝阻电信诈骗受害35人,挽回经济损失46万余元。
9.针对“公安分局先后几任主要负责人无离任审计报告,财务内审制度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由警务保障室牵头,已主动联系吴忠市公安局审计处,对我局主要领导离任后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形成离任审计报告。二是组织财会人员积极参加公安厅、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财政局等财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务知识,着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参加财务知识培训11场次。三是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吴忠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定期对我局进行财务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检查工作5次,推动我局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10.针对“财经支付手续不完善,存在部分财务报销无签订合同、合同中缺少乙方签字等问题”问题。一是警务保障室对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合同不完整、金额不准确等问题进行精准核对、补全缺项,并对所有原始凭证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全面整改,确保凭证规范合理。今年以来,共排查凭证3000份,发现问题30个,现已全面整改到位。二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我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审计决算,吴忠市公安局审计处对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离任后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认真整改落实,有效提高我局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个别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先表态定调子,存在班子成员之间会前沟通不充分的问题。2018年6月25日局机关党支部会议研究推荐先进党务工作者等事项,主要负责人先表态发言”问题。一是机关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制度,提高对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对重大问题加强会前沟通,充分交流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度。
2.针对“部分党支部抓落实不够有力。局机关党支部部分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没有按照主要负责人的阅批修改或重新撰写。治安大队党支部2017年1月12日学习党章会议和2017年3月16日集中学习《廉洁自律》会议照片相同”问题。一是机关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的心得体会、发言提纲、学习比较等各类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签署批阅意见,涉及人员严格按照批阅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党务工作者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治安大队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对历年党建一本通等档案资料逐一排查,对类似共性问题全部整改,确保档案资料规范统一。三是治安大队党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档案资料完善、整理和归档工作。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指挥中心、禁毒大队、大河派出所、弘德派出所党支部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活动开展比较少”问题。一是党委副书记对涉及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谈话,传导压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机关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向本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作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党内生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4.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党建在社会治安、防控维稳等方面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不明显,‘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40余次,讲专题党课24次,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政工监督室牵头下发党建任务月度指导清单,各党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推动本部门业务及分局党委安排的重点工作,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三是各党支部精心组织,丰富活动形式,主动前往青云湖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5.针对“对检察院2018年至2020的个别检察建议书回复不及时,未能在时限内回复检察建议书”问题。一是法制大队主动对接检察院,将涉及案件类的检察建议书、协查函统一下发至分局法制部门,由法制大队按照业务警种下发至各办案部门,由办案部门初步撰写回复意见报分局法制大队,法制大队审核后回复检察院,确保检察建议书、协查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是法制大队安排专人对2018年以来检察院下发的检察建议书、协查函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检察建议书29份,协查函2份。经核查,2018年以来的检察院下发的检察建议书、协查函均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三是加大检察建议书回复的培训力度,法制大队定期组织各执法办案民警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按期、规范回复检察建议书及协查函。
6.针对“民警侦查取证意识和侦查办案能力有待加强。办案民警未依法进行鉴定、全面收集证据,对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作了调解处理,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问题。一是法制大队通过“送法上门”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多次深入基层办案部门就各类案件证据收集进行授课培训,营造“人人参加培训、人人参与讨论”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教上门活动9场次。二是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旁听庭审制度,先后4次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参加旁听庭审,现场直观体会规范执法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与检察院召开公检联席会议3场次,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各执法办案部门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所有接报警及行政、刑事案件,2018年1月1日以来受案后长期未作结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经济犯罪以及补充侦查未及时回复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做到大清查、大起底,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成,清仓见底。四是实行办案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审核、分管领导五级审批制度,逐级审核案件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出口”机制,对接警、处警、立案、办案、羁押、结案等所有执法办案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瑕疵,避免执法错误产生。今年以来共巡查各类接报警8663起,审核各类刑事案件568起,其中刑事拘留95人,取保候审126人,统一出口提请检察院逮捕案件102起74人,批准逮捕62人,移送起诉247案139人,审核各类行政案件650起,上半年执法质量全市排名第二。
7.针对“红寺堡派出所负责红寺堡镇及新民街道约8万人的社会治安及基础管理工作,警务人员配备不足,治安基础管理较薄弱”问题。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宁夏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公发〔2021〕6号)要求,坚持派出所设置与乡镇(街道)相对应的原则,我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在新民街道增设“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新民派出所”。目前,新民派出所已通过公安厅、吴忠市编办对机构、编制的批复,派出所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新民派出所成立后,承担红寺堡城区8个社区的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行业场所管理、接处警和治安案件查处任务,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持续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8.针对“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人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个别人员请假时间与考勤统计数据存在出入”问题。一是组织全警重温《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请休假制度(试行)》,详细了解请假程序、假期类型、审批权限及薪资待遇,确保民警辅警请销假程序规范、制度严格。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政工监督室编发月度考勤通报,在分局网页督察通报栏板进行公示,并对请假报备人员与各部门上报考勤表进行比对。三是启用“钉钉”智能考勤系统,全警324名民警、辅警全部安装“钉钉”APP,对队伍管理实现数字化无纸流程管理。
四、“监督检查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自治区公安厅及吴忠市公安局督办的关于红寺堡区户籍清理整顿问题尚未清零,自发移民户籍乱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分局紧密结合中央第四督导组下沉督导吴忠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馈会上指出的“红寺堡区移民搬迁中存在户籍管理混乱、底数不清,没有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没有在上下协力、左右协同上想办法,多年来久拖不决、久治不愈”问题。推动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红寺堡区户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户籍整治工作情况。我局研究制定《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户籍登记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户籍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户籍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着力解决红寺堡区的“错、重、假”户籍问题。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户籍登记管理集中排查整治的通告》《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户籍登记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致广大群众一封信》,线下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居)委会悬挂横幅60余条、集中宣传4场次、张贴《通告》600份,发放《一封信》5500余份,动员群众主动处理“错、假、重”等户籍问题。三是强化统筹联动,各户籍清理整治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全面配合我局核查户籍人口信息,通过入户走访、办理业务前置核查、梳理未办证人员等多种渠道共核查55592户195020人次,注销“错、重、假”户籍584人。四是严厉打击涉户籍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骗领、冒用居民身份证案42起,打击处理违法行为人49人,破获涉户籍犯罪刑事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五是按照《红寺堡区综合解决自发移民问题工作方案》《红寺堡区解决自发移民户籍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对接各乡镇上报自发移民户籍迁转名单及相关材料,我局按照《红寺堡区解决自发移民户籍实施细则(暂行)》,解决自发移民户籍迁转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红寺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符合迁转条件的自发移民44户187人,其中红寺堡镇11户51人已全部迁转,大河乡1户2人已全部迁转,新庄集乡25户105人已全部迁转,柳泉乡7户29人,已迁转4户14人,剩余3户14人待本人到场后予以办理。
总之,区公安分局党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抓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向区委、向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53-5098729;来信反映: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派驻分局纪检监察组(收),邮编:751999;来访地址: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327办公室(驻分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中共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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